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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年中文文章、著作等科技成果登记统计的通知
编辑:刘莉 时间:2020-10-13

通 知

总院各处(科)室及分支机构:

即日起开展2020年(统计周期:2019年12月1日-2020年11月30日)中文文章、著作相关资料统计工作,请登陆新OA系统,在科研处板块-科研成果中填报“中文文章信息登记表”、“职工编译著作登记表”。

中文文章仅登记以一作及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,需提交文章扫描件:包括杂志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。

著作登记需提交著作扫描件:包括著作封面、封里、目录(即正文之前所有页)及封底,同时提交出版社出具的我院人员参与撰写的字数证明文件。

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:

1、《宁夏医科大学学报》及《宁夏医学杂志》上的文章也需要个人填报文章信息登记表。

2、表格中要求填写的内容及上报的材料必须完整,否则无法提交,也无法计入个人科研档案、无法进行科技奖励。

3、相关材料如果已在此前登记报送,不再重复提交。

4、如审核不通过被退回,填报人需登陆新OA系统-协同工作-待发事项中,勾选该条目前方框,然后点“编辑”按钮,即可按照退回说明和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。

登记截止日期:

1.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0月31前已正式发表或出刊的文章和著作必须于10月31日前完成登记填报。

2.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发表或出刊的文章和著作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登记。

3.逾期未登记的将记入下一年度数据统计中。

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

2020年10月13日